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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防控,寿光再发通告
发布日期:2021年07月31日 流览量:

近期,国内多地先后暴发本土疫情,特别是此次南京疫情,传播链不仅涉及同省的宿迁市,而且涉及到安徽、辽宁、广东、四川等多个省份。疫情防控面临更多的严峻性、复杂性和不确定性。为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防控策略,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入寿光的风险,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
一、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、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、相关感染病例行动轨迹。近期如无特殊情况,请勿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地区。

二、凡现居寿光市,近期有途经、到过重点地区或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主要包括:6月22日以来云南省德宏州、7月7日以来江苏省南京市(特别是经停禄口机场人员)、7月10日以来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、7月13日以来江苏省宿迁市、7月14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、7月15日以来四川省宜宾市和辽宁省大连市、7月17日以来湖南省张家界市(特别是7月22日张家界旅游,观看“魅力湘西”演出人员)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备,配合做好排查检测、健康管理等工作。其中,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寿返寿人员,实行14天集中隔离,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,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;其他有疫情重点地区(非中高风险地区)旅居史的人员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三、即日起,拟从重点地区来寿返寿人员,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备,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措施;来寿返寿途中,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;来寿返寿后,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。其中,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寿,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寿,如确需来寿,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,并持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,抵寿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,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,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;其他有疫情重点地区(非中高风险地区)旅居史的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。

四、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,科学佩戴口罩(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前往人员密集等场所必须正确防护)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,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提倡公筷、公勺或分餐制,保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。平常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、乏力等症状,需规范佩戴口罩,全程做好防护,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,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五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、最有效的办法。凡年满18周岁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按照“应种尽种”原则均需接种新冠疫苗,请未接种人员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接种点完成接种,进一步筑牢全市免疫屏障。

六、各类重点场所和单位应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要严格落实“戴口罩+验码+测温+保持间距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及时发现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尚未接种疫苗的来寿返寿人员,跟进落实管控措施。药店出售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药品时,应如实登记相关信息。一旦发现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异常人员,应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域,立即报告街道和有关部门,并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。

七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。所有居民应自觉遵守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,引导下属、家人、亲友,带动街坊邻居共同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对于未如实申报、拒不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,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

寿光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

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
2021年7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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